校名 |
系所名 |
名額 |
報名 |
考試 |
共同
科目 |
專業科目 |
注意事項 |
●國北師 |
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|
招 收
夜22
/
報 名
人 數
53 |
3/2-3/11 |
4/25 |
|
1.語言學與英語教學
〈中英文作答皆可〉
2.英文閱讀與寫作
3.口試〈複〉:均以英語進行 |
<報考資格:
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且持有國小、幼稚園合格教師証書,並合乎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:
1.具教學年資滿1學年以上,現任之校(園)長,專任教師
2.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2年(係指2學年或4學期或服務累計滿24個月)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
3.以上教學年資計算至99.07.31止
4.以夜間上課為原則,視需要得於週末假日開課 |
98年度招生資訊
●政治 |
英語
教學 |
20ETMA |
1/6-1/13 |
3/14 |
|
1.書面審查20%
2.英語教學理論與實務
3.英語能力測驗及寫作
4.口試〈複〉30% |
<報考資格:
1.在職英語教師且實際任教英文科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,年資算至98.7.31日止
<相關文件:
1.英語教學相關証明影本2.英語進修經歷相證明影本3.研究方向與心得(以英文撰寫)…等
※本專班自99學年度採隔年招生,故99學年度不招生 |
●彰師 |
英語
學系 |
暑25 |
2/3-3/10 |
4/18 |
|
1.資料審查
2.英文综合能力8%、與作文8%、翻譯8%
3.語言學概論8%、英語教學8%與
英美文學作品分析10%
4.口試26% |
<報考資格:
1.任教年資計算到99.07.31具教學年資滿一學年以上,現任校長、專任教師。
2.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二年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。
3.以上1.2.點須為擔任英語文
科目教學者
4.暑期週1-週5日間,48學分(含論文指導4學分)。
<資料審查:
1.中英文履歷 2.中英文自傳 3.中英文撰寫之研究計畫 4.完整全課英文教案 5.與教學相關之英文著作一篇 6.其他積分事項證明 |
●中正 |
外國語
文學系 |
招 收
18<夜>
/
報 名
人 數
14 |
1/8-1/19 |
3/27 |
|
一、筆試50%
2.語言學與英語教學30%
3.英文作文20%
4.書面審查20%
(工作經驗及專業証照10%、特殊表現及研習會10%)
5.口試〈複〉30% |
<報考資格:
1.從事教育相關工作,服務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之現職人員。
2.上課時間:週一到週五晚上
3.修業年限2至5年畢業學分
40學分(含學位論文4學分)
<系所指定繳交資料:
1.在職証明書影本3份
2.詳細學歷表3份(請用英文)
3.其它有利審查文件3份
4.特殊表現<如得獎記錄,出版論文,發表文章等>3份
<註冊人數未達15名時得不開班 |
98年度招生資訊
●高師 |
英語
教學 |
暑25 |
通2/2-3/3
現3/2-3/3 |
4/19 |
實用語文〈國文50及英文50〉 |
1.書面審查2.英文作文與翻譯3.英語教學理論與實務 |
<報考資格:
1.中等學校英語教師年資滿一年,現仍在職擔任英語科教學之專任教師
<畢業門檻:
英文畢業門檻訂為通過相當於英檢GEPT高級,如研究生已考過二次後仍未通過者須加修「高級英文」通過後方可畢業。
<配合總量管制,自98年起採
隔年招生(99)停招。 |
校名 |
系所名 |
名額 |
報名 |
考試 |
共同
科目 |
專業科目 |
注意事項 |
●台科 |
應用
外語 |
14 |
網報1/5-1/18 |
3/7 |
|
1.英文翻譯與寫作30%
2.口試〈複〉40%
3.書面審查30% |
<報考資格:
1.大學部要民國96年8月31
日以前畢業
2.二〈五〉專部要民國93年8月31日(含)以前畢業。
3.三專部要民國94年8月31日(含)以前畢業。
4.另具備3年以上之工作經驗(工作年資自畢業後算起到99.9.1日止)且仍在職者。
<領域:
英文教學、英文溝通(口筆譯)、專業英文 |
●
國北師 |
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|
招 收夜19
/
報 名
人 數
65 |
3/2-3/11 |
4/25 |
|
1.語言學與英語教學(中、英文作答均可)
2.英文閱讀與寫作
3.口試〈複〉均以英文進行
4.資料審查 |
1.具有英語教學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之在職人員。
2.男性:(非志願役人員)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。
3.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,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至99年7月31日止。
<書面審查
- 中英文履歷
- 英語教學經相關證明文件
- 英文研究計畫
- 相關代表著作
- 其它有利申請之英語教學研究相關資料
※以夜間上課為原則,視需要得
於週未假日開課 |
輔仁 |
誇文化研究所翻譯學 |
20 |
1/5-1/11 |
3/13 |
|
一、書面審查30%
1.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50%
2.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50%
二、筆試佔總成績50%
1.中英文測驗
(佔筆試成績50%)
2.中英文翻譯
(佔筆試成績50%)
三、口試〈複〉20% |
<報考資格:
- 需從事相關工作滿1年,工作年資計算至99年8月31日止
<資料審查所需項目:
一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
1.推薦信2封
- 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
- 書面資料番查表
- 專業工作成就
(1)個人職務表現
(2)獲獎記錄
(3)著作創作
二、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
1.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
2.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
3.相關特表現資料 |
●彰師 |
應用英語 系 |
夜20 |
2/3-3/10 |
4/18 |
|
1.書面審查24%
2.應用英文20%
3.作文、翻譯與閱讀測驗
30%
4.口試26% |
<報考資格:
1.需滿1年以上工作經驗,在職工作經驗年資為99.07.31日止,得以採認計算
2.上課時間以1-5夜間為(18:20-22:10),
3.學分:52學分(含論文指導4
學分)
<書面審查:
1.中英文履歷及自傳 2.中英文撰寫之研究計畫各一份 3.與研究計畫有關之英文著作一篇..等。 |
●
雲 科 |
商務
溝通
甲組 |
15 |
1/12-1/19 |
3/27 |
英文 |
1.英文30%
2.英文商業文件翻譯及寫作40%
3.書面審查30%
4.口試〈複〉 |
<報考資格:
1.需滿2年(含)以上工作經驗各機關、學校、公(民)營企業機構在職人員或學校老師。
2.工作夫資計算至99年9月10日止 |
英語
教學
乙組 |
25 |
1.英文30%
2.英語教學概論40%
3.書面審查30%
4.口試〈複〉 |
南台 |
應用
英語 |
30 |
3/1-3/12 |
3/28 |
|
1.英文翻譯與寫作40%
2.面試35%
3.書面審查25% |
<報考資格:
1.具備一年以上之實務工作經驗,時間計算至99年9月30日止現仍在職持有證明者。
<上課時間:
1.週六及週日全天為排課原則 |
長榮 |
翻譯學 |
10 |
2/8-3/9 |
3/27 |
|
1.中英雙向筆譯
2.中英語言能力測驗
3.口試:中英雙向視譯與英語口語複述
|
<報考資格:
1.需提出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,但如為
self-employed或自由譯作,無法出具在職證明者,可繳交譯作<中英對照>或翻譯委託人之推薦信。
<上課時間:
排課週一到週五晚間及週六全天為原則
<英語口語複述〈筆試和口試
同日舉行〉 |
98年度招生資訊
●高師 |
英語教學系 |
夜30 |
通3/9-4/7現4/6-4/8 |
4/19 |
實用語文〈國文50及英文50〉 |
1.英語聽力與閱測作文與
翻譯(含中翻英、英翻中)
2.書面審查 |
<報考資格:
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(含)以上之在職人士
<畢業門檻:
英文畢業門檻訂為通過相當於英檢GEPT高級,如研究生已考過二次後仍未通過者須加修「高級英文」通過後方可畢業。
<配合總量管制,自98年起採
隔年招生(99)停招。 |
立 德 |
應用
英語 |
8 |
網報3/1-3/23
現場
3/1-3/26 |
4/11 |
|
1.作文與翻譯30%
2.書面審查70% |
<報考資格:
1.公民營企業之現仍在職者全職服務滿一年(計算至99.9.1)
<上課時間:
週一~週五晚上時段或週六、日上課為原則
<書面審查:
1.成績單及排名正本乙份
2.推薦函<助理教授以上>2封
3.自傳及簡歷一份
4.讀書及研究計畫一份
5.其它有助審查之文件 |
銘傳 |
應用
英語 |
25 |
2/25-3/4 |
3/27 |
|
1.英文(含寫作、閱讀、翻
譯)40%
2.書面審查20%
3.口試40%<複> |
<須具工作經驗2年(含)以上
<上課地點:基河校區
週一至週五晚上及假日為原
則。
<筆試、口譯地點:台北考區 |